南安是全国著名的侨乡,地处闽南金三角中心区域,与台湾、金门隔海相望,素有“海滨邹鲁“之称,是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乡,并孕育出唐代开八闽文化之先声的欧阳詹、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李贽、一代名将叶飞等杰出人物。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峦起伏,河谷、盆地贯穿其间。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润,四季如春,雨量充沛。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三国东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建县,名“东安县”,后曾改用晋安,梁安等,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始称南安县。历史上曾一度是闽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南安资源丰富。全市耕地面积30667公顷,其中水田22133公顷,宜林山地面积11万公顷,滩涂面积2400公顷。主要矿产有花岗岩、辉绿岩、高岭土、绢云母、叶腊石、钨、铁、铝及海盐等10多种。花岗岩储藏量达5亿立方米,“石砻白石”质地坚硬,被列为国家甲级建材,“康美黑石”颇具特色,其加工产品享誉海内外;高岭土储藏量达5000万吨;绢云母储藏量700万吨。植物有1513种,其中树木180多种,野生药用植物130多种,森林覆盖率达48.1%。
南安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